本文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新加坡大使馆官方网站。
近期,有不少人向我馆咨询疫情期间人道事由赴华签证受理范围,根据当前情况,我馆现就一些常见情形进行集中答复,供广大申请人参考。属于受理范围的人员可直接赴中国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申请材料。但请注意,受理申请并不意味着签证一定获批,领事官员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批,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问题一:我在中国的家人目前病重,是否可以申请签证回国探望?如果可以,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如需赴华探望危重病家属(含非中国籍人员),可申请紧急人道事由签证,适用人群包括:配偶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需在提交常规签证申请材料的基础上,提供病危重通知书(住院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 问题二:我的家人在中国过世(含非中国籍人员),是否可以申请签证回国奔丧?如果可以,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如需赴华奔丧,可申请紧急人道事由签证,适用人群包括:配偶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需在提交常规签证申请材料的基础上,提供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 问题三:我的中国籍父母年迈或体弱多病,需要我去中国照顾,是否可以申请签证?
答:您如需赴华照顾或赡养年迈或因其他原因确需照料(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中国籍父母,可提交常规签证材料申请赴华签证。您的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行。
- 问题四:我的配偶是中国籍或中国永久居民,我需要带未成年子女赴华团聚,是否可以申请签证?该提供哪些材料?
答:您(含未成年子女)如需赴华与中国籍配偶团聚,可提交常规签证材料申请赴华签证。
- 问题五:我的配偶(非中国籍人员)现在中国工作,我想携未成年子女回中国,是否可以申请签证?该提供哪些材料?
答:对于在华复工复产的外国籍人员的外籍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如需申请赴华签证,须提供中国地方省级外办或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邀请函。
- 问题六:我的配偶(非中国籍)属于复工复产人员,并已取得中国省级外办或商务主管部门邀请函,我及未成年子女能否申请赴华签证?
答:可以申请赴华签证,须提供您配偶的中国地方省级外办或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邀请函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 问题七:目前我想赴华就医,是否可以申请签证?
答:此类签证原则上暂不受理。
具体申请材料及对外办公时间,请登录中国签证申请服务中心网址:
https://bio.visaforchina.org/SGP2_EN/
签证申请中心地址:
80 Robinson Road, #16-01/02/02A, Singapore 068898
电话:67139380
邮箱:singaporecentre@visaforchin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