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海外代购商注意了!明年起中国新电商法,要缴两次税!

中国新电子商务法发布影响海外代购

新加坡的海外代购商注意了!明年起中国新电商法,要缴两次税!

中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在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9年1月1日正式实行后,其中受政策影响最大的是 C2C电商(海外代购),微商和直播代购等被明确纳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之内。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二条,不论是个人、代购店、跨境交易的网站或其他组织,如果从事海外代购,必须要在中国工商局进行登记,并在销售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如果销售的是特殊类商品,例如婴幼儿配方奶粉,无中文标签、未获取配方注册证和相关行政许可资格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食品销售需要办理相关食品流通许可。除了消费维权,《电子商务法》对电商缴税也做出规定。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第二十八条、第七十一条和第七十二条,在中国境内的代购要如实报税、纳税,跨境电商需要在采购国和中国两次缴税。

违反《电子商务法》的卖家最高可被罚50万人民币,平台最高将被罚200万人民币,但造成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更高的罚款。

法规具体详情参见http://www.npc.gov.cn/npc/xinwen/2018-08/31/content_2060172.htm